# 市政工程计算规则
# 第一册 通用工程
# 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土石方的挖、推、铲、装、运、破碎等体积均以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填方按设计的回填体积 计算。不同状态的土、石方体积分别按土方体积换算表、石方体积换算表相关系数换算。
二、 土方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修建机械上、下坡道的土方量以及为保证路基边缘的压实 度而设计的加宽填筑的土方量并入土方工程量内。
石方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加允许超挖量计算,开挖坡面每侧允许超挖量:极软岩、软岩20cm, 较软岩、硬质岩15cm。
三、 夯实土堤按设计断面计算。清理土堤基础按设计规定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四、 人工挖土堤台阶工程量按开挖前的堤坡斜面积计算,运土应另行计算。
五、 路槽土方工程量按设计车行道底基层宽度每侧増加20cm计算。
六、 管道接口作业坑和沿线各种井室所需増加开挖的土石方工程量按实计算。管沟回填应扣除管 径在200mm以上管道、基础、垫层和各种构筑物所占的体积。
七、 挖土放坡和坑、槽底加宽应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设计文件未明确的按施工组织设计计算, 设计文件未明确也无施工组织设计的可按下表计算。
挖土交叉处产生的重复工程量不扣除。基础土方放坡,自基础(含垫层)底标高算起。如在 同一断面内遇有数类土壤,其放坡系数可按各类土占全部深度百分比加权计算。
管道结构宽度:无管座按管道外径计算,有管座按管道基础外缘计算,构筑物按基础外缘计 算,如设挡土板则每侧另増加15cm。
八、土石方运距应以挖土重心至填土重心或弃土重心最近距离计算,挖土重心、填土重心、弃土 重心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如遇下列情况应増加运距:
人力及人力车运土、石方上坡坡度在15%以上,推土机、铲运机重车上坡坡度大于5%,斜道 运距按斜道长度乘以如下系数。
拖式铲运机(斗容量3m³)加27m转向距离,其余型号铲运机加45m转向距离。
九、平整场地工程量按施工组织设计尺寸以面积计算。
十、大型支撑基坑土方开挖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十一、自卸汽车运输运距超过20km时,按各地有关规定计算。
# 第二章 钢筋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普通钢筋
钢筋工程量应区别不同钢筋种类和规格,分别按设计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电渣压力焊接、套筒挤压、直螺纹接头按设计图示个数计算。
铁件、拉杆、传力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植筋増加费按个数计算。
马凳按设计图示或己审批的施工方案计算,设计无规定时,马凳的规格应比底板钢筋降低一 个规格(若底板钢筋规格不同,按其中规格大的钢筋降低一个规格计算),长度按底板厚度的2倍加 200mm计算,按1个/㎡计入马凳筋工程量。
二、 预应力钢筋、钢绞线
预应力钢筋应区别不同钢筋种类和规格,分别按规定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先张法钢筋长度按构件外形长度计算。
后张法钢筋按设计图示的预应力钢筋孔道长度,并区别不同锚具类型,分别按下列规定计算:
(1) 低合金钢筋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预应力钢筋按孔道长度共减0.35m,螺杆按加工铁件另列 项计算。
(2) 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预应力钢筋长度按预留孔道长度 计算,螺杆按加工铁件另列项计算。
(3) 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帮条锚具时,预应力钢筋按孔道长度増加0.15m, 两端均采用帮条锚具时,预应力钢筋共増加0.3m计算。
(4) 低合金钢筋采用后张混凝土自锚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増加0.35m计算。
钢绞线采用JM、XM、OVM、QM型锚具,孔道长度在20m以内时,预应力钢绞线増加1m; 孔道长度在20m以上时,预应力钢绞线増加1.8m。
预应力构件孔道成型按孔道长度计算;孔道注浆以体积计算,不扣除钢绞线体积。
预应力钢绞线张拉应区分单根设计长度,按图示根数计算。
无粘结预应力钢绞线端头封闭,按图示张拉端头个数计算。
临时钢丝束拆除,按拆除钢绞线的质量计算。
三、 钢筋运输、钢筋笼安放
钢筋水平及垂直运输均按设计图示用量以质量计算。
现浇灌注混凝土桩钢筋笼安放按设计图示用量以质量计算。
地下连续墙钢筋笼安放按设计图示用量以质量计算。
# 第三章 拆除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拆除旧路及人行道按面积计算。
二、 拆除侧缘石及各类管道按长度计算。
三、 拆除构筑物及障碍物按体积计算。
四、 伐树、挖树蔸按实挖数以“棵”计算,砍挖乔灌木、清挖草皮以面积计算。
五、 路面凿毛、路面铣刨按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以面积计算。
六、 路面切缝根据切缝厚度按长度计算。
七、 液压破碎锤拆除旧路按面积计算。
# 第四章 措施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打拔工具桩
圆木桩按设计桩长(检尺长)和圆木桩小头直径(检尺径)查《木材•立木材积速算表》以 体积计算。
钢板桩:打、拔桩按设计图示尺寸或施工组织设计以质量计算。
钢板桩使用费=设计使用量×使用天数×钢板桩使用费标准[元/(吨•天)]
钢板桩的使用费标准按各市规定执行,如无规定,按市场价格确定。
- 如需计算竖、拆打拔桩架,竖、拆打拔桩架次数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如无规定,则按 打桩的进行方向:双排桩每100m、单排桩每200m计算一次,不足一次者均各计算一次。
二、 围堰工程
- 围堰工程分别按体积和长度计算。
以体积计算的围堰,工程量按围堰的设计断面乘以围堰中心线的长度。
以长度计算的围堰,工程量按围堰中心线长度计算。
- 围堰高度按施工期内的最高临水面加0.5m计算。
三、 支撑工程
大型基坑支撑安装及拆除工程量按设计质量计算,其他支撑工程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支撑 面积计算。
大型基坑支撑使用费=设计使用量x使用天数x使用费标准[元吨+天)]。
大型基坑支撑的使用费标准按各市规定执行,如无规定,按市场价格确定。
四、 脚手架工程及其他工程
脚手架工程量按墙面水平边线长度乘以墙面砌筑高度以面积计算。
柱按图示柱结构外围周长另加3.6m乘以砌筑高度以面积计算。
满堂脚手架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室外管道脚手架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立挂式安全网按架网部分的实挂长度乘以实挂高度以面积计算。
挑出式安全网按挑出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五、 井点降水
轻型井点、喷射井点、大口径井点:轻型井点以50根为一套,喷射井点以30根为一套,大 口径井点以10根为一套。井点的安装、拆除以“10根”计算。井点使用的定额单位为“套•天”,累 计根数不足一套按一套计算。
深井井点:井点的安装、拆除以“座”计算,井点使用的定额单位为“座•台班”。
# 第二册 道路工程
# 第一章 路基处理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堆载预压、真空预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加固面积计算。
二、 强夯分满夯、点夯,区分不同夯击能量,按设计图示尺寸的夯击范围以面积计算,设计无规 定时,按每边超过基础外缘的宽度3m计算。
三、 掺石灰、水泥按设计图示尺寸范围内面积乘以路基处理深度以体积计算。
四、 机械翻晒、掺砂石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五、 抛石挤淤、换填石渣(毛石)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六、 袋装砂井、塑料排水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七、 振冲桩(填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八、 振动砂石桩按设计桩截面乘以桩长(包括桩尖)以体积计算。
九、 水泥粉煤灰碎石桩(CFG)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包括桩尖)计算。取土外运按成孔体积 计算。
十、水泥搅拌桩(含深层水泥搅拌法和粉体喷搅法)按桩长乘以桩径截面积以体积计算,桩长按 设计桩顶标高至桩底另加500mm计算;若设计桩顶标高比自然地坪标高小0.5m或己达打桩前的自然 地坪标高时,另増加长度应按实际长度计算或不计。
十一、高压旋喷桩工程量钻孔按原地面至设计桩底的距离以长度计算,喷浆按设计加固桩截面积 乘以设计桩长以体积计算。
十二、石灰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以长度计算;石灰砂桩按设计桩长乘以截面面积以体积计
算。
十三、灰土(砂)桩按设计桩长乘以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十四、地基注浆加固以“孔”为单位的子目,按全区域加固编制,当加固深度与定额不同时可内 插计算;若采取局部区域加固,则人工和钻孔台班不变,材料(注浆阀管除外)和其他机械台班,按 加固深度与定额深度同比例调减。
十五、注浆加固按体积计算的子目己按各种深度综合取定,工程量按加固土体以体积计算。
十六、褥垫层、土工合成材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十七、排(截)水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十八、砂石盲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虑管盲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 第二章 道路基层
一、 道路路床(槽)碾压按设计道路路基边缘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各类井所占面积。在 设计中明确加宽值的,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中未明确的,可按设计路宽每侧各加50cm计算。
二、 培路肩、整形边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三、 土边沟成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四、 道路(人行道)基层摊铺、养生均按设计摊铺层的面积之和计算,不扣除各类井所占面积, 如设计道路基层横断面为梯形,应按其界面平均宽度计算面积。
五、 多合土运输按材料用量以体积计算。
# 第三章 道路面层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沥青混凝土、水泥混凝土及其他类型路面工程量按设计图示以面积计算,不扣除各类井所占 面积,但扣除与路面相连的平石、侧石、缘石及桥梁工程中的伸缩缝所占的面积(沥青混凝土及水泥 混凝土路面)。
二、 伸缝嵌缝按设计缝长乘以设计缝深以面积计算。
三、锯缝机切缝、填灌缩缝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四、 土工布贴缝按混凝土路面缝长乘以设计宽度以面积计算(纵横相交处面积不扣除)
# 第四章 人行道及其他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人行道整形碾压按人行道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树池和各类井所占面积。
二、 人行道板安砌,人行道块料、混凝土人行道铺设,停车场、广场面层铺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 面积计算,不扣除各类井所占面积,但应扣除侧石、缘石、树池所占面积。
三、 花岗岩人行道板伸缩缝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四、 侧(平、缘)石垫层区分不同材质,以体积计算。
五、 侧平石、缘石按设计图示中心线以长度计算。
六、 现浇混凝土侧(平、缘)石模板按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积计算。
七、 检查井升降按“座”计算。
八、 砌筑树池侧石按设计外围尺寸以长度计算。
# 第五章 交通管理设施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交通标志杆安装均按“根”计算,双柱标志杆两柱为一根。
二、 标志牌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块”计算。
三、 标线、标记、横道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文字、字符按单体的外围矩形面积计算, 图形按外框尺寸以面积计算。标志牌反光膜按成型标志牌面积乘以系数1.8 (不另计损耗)。其他表面 警用反光膜按实贴面积计算。
四、 环形检测线圈敷设按实埋长度(包括进控制箱部分)计算。
五、 混凝土隔离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六、 塑质隔离筒(墩)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 第三册 桥涵工程
# 第一章 桩基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搭、拆打桩工作平台面积计算:
1.桥梁打桩:F=N1F1+N2F2
每座桥台(桥墩):F1=(5.5+A+2.5)x(6.5+D) 每条通道:F2=6.5x[1-(6.5+D)]
2 •钻孔灌注桩:F= N1F1+N2F2
每座桥台(桥墩):F1=(A+6.5)x(6.5+D)
每条通道:F2=6.5x[1-(6.5+D)]
式中:F—工作平台总面积;
N1—桥台和桥墩总数量;
F1 一每座桥台(桥墩)工作平台面积;
N2—通道总数量;
F2—桥台至桥墩间或桥墩至桥墩间通道工作平台面积;
A— 桥台(桥墩)每排桩的第一根桩中心至最后一根桩中心之间的距离(m)
D—二排桩之间的距离(m);
1一桥梁跨径或护岸的第一根桩中心至最后一根桩中心之间的距离(m)
二、 打、拔桩
钢筋混凝土方桩按桩长度(包括桩尖)乘以桩截面面积计算。
钢筋混凝土管桩按桩长度(包括桩尖)乘以桩截面面积计算,空心部分体积不计。
钢管桩按成品桩考虑,以“t”计算。
三、 送桩
陆上打桩时,以原地面平均标高増加1m为界线,界线以下至设计桩顶标高之间的打桩实体 积为送桩工程量。
支架上打桩时,以当地施工期间的最高潮水位増加0.5m为界线,界线以下至设计桩顶标高之 间的打桩实体积为送桩工程量。
船上打桩时,以当地施工期间的平均水位増加1m为界线,界线以下至设计桩顶标高之间的 打桩实体积为送桩工程量。
四、 灌注桩
1.回旋钻机钻孔、冲击式钻机钻孔、卷扬机带冲抓锥冲孔的成孔工程量按设计入土深度计算。
项目的孔深指原地面(水上指工作平台顶面)至设计桩底的深度。成孔项目同一孔内的不同土质,不 论其所在的深度如何,均执行总孔深定额。
旋挖钻机钻孔按设计入土深度乘以桩截面面积计算,入岩増加费按实际入岩体积计算。
残(废)泥浆外运工程量按成孔体积乘以系数1.5计算。
灌注桩水下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桩长増加1m乘以设计桩径截面面积计算。
人工挖孔工程量按护壁外缘包围的面积乘以深度计算,现浇混凝土护壁和灌注桩混凝土按设 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灌注桩后注浆工程量按设计注浆量计算,注浆管管材费用另计,但利用声测管注浆时不得重 复计算。
注浆管、声测管工程量按设计长度计算,设计未说明时按设计桩长另加0.5m计算。
# 第二章 基坑与边坡支护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打钢筋混凝土板桩按桩长度(包括桩尖)乘以桩截面积计算。
二、 地下连续墙成槽土方量及浇筑混凝土工程量按连续墙设计截面面积(设计长度乘以宽度)乘 以槽深(设计槽深加超深0.5m)以体积计算。
锁口管、接头箱吊拔及清底置换按设计图示连续墙的单元以“段”为单位计算,其中清底置换按 连续墙设计段数计算,锁口管、接头箱吊拔按连计算。
三、 水泥土搅拌墙按设计截续墙段数加1段
面面积乘以设计长度以体积计算,搅拌桩成孔中重复套钻工程量己在 项目考虑,不另行计算。
四、 咬合灌注桩按设计图示单桩尺寸以体积计算。
五、 锚杆和锚索的钻孔、压浆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主材(钢筋或钢绞线) 重量计算,不包括附件重量。
六、 砂浆土钉、钢管护坡土钉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喷射混凝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挂 网按设计用钢量计算。
# 第三章 现浇混凝土构件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体积计算(不包括空心板、梁的空心体积),不扣除钢筋、 铁丝、铁件、预留压浆孔道和螺栓所占体积。
二、 模板工程量按模板接触混凝土的面积计算。
三、 现浇混凝土墙、板上单孔面积在0.3㎡以内的孔洞不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亦不计算;单 孔面积在0.3㎡以上时应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墙、板模板工程量内计算。
四、 桥涵拱盔、支架空间体积计算:
桥涵拱盔体积按起拱线以上弓形侧面积乘以(桥宽+2m)计算。
桥涵支架体积为结构底到原地面(水上支架为水上支架平台顶面)平均高度乘以纵向距离再 乘以(桥宽+2m)计算。
五、 支架预压按2.5t/㎡计算,可按设计要求调整;设计未要求时按支架承载的梁体设计重量的 1.1倍计算。
六、 装配式钢支架定额只含万能杆件摊销量,其使用费(t·d)另行计算,计算时钢支架工程量 按每立方米空间体积125kg考虑。
七、 满堂式钢管支架定额只含搭拆,其使用费(t·d)另行计算,计算时钢管支架(包括扣件等) 工程量按每立方米空间体积50kg考虑。
八、 0号块扇形支架安拆工程量按顶面梁宽计算。边跨采用挂篮施工时,其合拢段扇形支架的安 拆工程量按梁宽的50%计算。
九、 项目的挂篮形式为自锚式无压重钢挂篮,钢挂篮重量按设计要求确定。推移工程量按挂篮重 量乘以推移距离计算。
十、混凝土输送及泵管安拆、使用:
混凝土输送按混凝土相应定额子目的混凝土消耗量以体积计算,若采用多级输送,工程量应 分级计算。
泵管安拆按实际需要的长度计算。
泵管使用按延长米以“m·d”为单位计算。
# 第四章 预制混凝土构件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混凝土工程量
预制空心构件按设计图示尺寸扣除空心体积,以实体积计算。空心板梁的堵头板体积不计入 工程量内,其消耗量己在子目中考虑。预制空心板梁,采用橡胶囊做内模时,考虑其压缩变形因素,可増加混凝土数量。当梁长在 16m以内时,按设计图示体积増加7%计算,梁长大于16m时,按设计图示体积増加9%计算。如设计注明己考虑橡胶囊变形时,不再増加计算。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的封锚混凝土数量并入构件混凝土工程量内计算。板梁间灌缝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二、 模板工程量
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及T形梁、I形梁、双曲拱、桁架拱等构件均按模板接触混凝土的面积(包 括侧模、底模)计算。灯柱、端柱、栏杆等小型构件模板按平面投影面积计算。非预应力构件按模板接触混凝土面积计算,不包括胎、地模。空心板梁中空心部分,本定额均采用橡胶囊抽拔,其摊销量己包括在项目内,不再计算空心 部分模板工程量。空心板中空心部分按模板接触混凝土的面积计算。
三、 预制构件安装均按构件混凝土实体积(不包括空心部分)计算。
# 第五章 砌筑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砌筑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嵌入砌体中的钢管、沉降缝、伸缩缝以及单 孔面积0.3㎡以内的预留孔所占体积。
二、 滤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 第六章立交箱涵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箱涵滑板下的肋楞,其工程量并入滑板内计算。
二、 箱涵混凝土工程量不扣除单孔面积0.3㎡以内的预留孔洞体积。
三、 箱涵顶进工程量:
空顶工程量按空顶的单节箱涵重量乘以箱涵位移距离计算。
实土顶工程量按被顶箱涵的重量乘以箱涵位移距离分段累计计算。
四、 气垫只考虑在预制箱涵底板上使用,按箱涵底面积计算。
# 第七章 钢结构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钢构件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的主材(不包括螺栓)质量计算。
二、 钢梁工程量包括钢梁(含横隔板)、桥面板、横肋、横梁及锚筋。
三、 钢拱肋工程量包括拱肋钢管、横撑、腹板、拱脚处外侧钢板、拱脚接头钢板及各种加劲块。
四、 钢立柱上的节点板、加强环、内衬管、牛腿等并入钢立柱工程量内计算。
五、 现场制作、安装的钢构件中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重量按最小外接矩形面积计算。
# 第八章 装饰
工程量计算规则
本章定额除金属油漆以“吨”计算外,其他项目均按装饰面积计算。
# 第九章 其他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金属栏杆按设计图示尺寸的主材质量计算,不扣除孔眼、缺角、切肢、切边的重量,但焊条、 铆钉、螺栓等重量也不另増加。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以其外接矩形面积计算。
二、 橡胶支座按支座橡胶板(含四氟)尺寸以体积计算。
# 第四册 通用工程
# 第一章 隧道开挖与出渣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隧道的平洞、斜井和竖井开挖与出渣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断面尺寸加允许超挖量以体积计算。 若设计有开挖预留变形量,预留变形量和允许超挖量不得重复计算。当设计预留变形量大于允许 超挖量时,允许超挖量按预留变形量计算;当设计预留变形量小于允许超挖量时,按允许超挖量计算。
二、 隧道内地沟的开挖和出渣工程量,按设计断面尺寸以体积计算。
三、 平洞出渣的运距按装渣重心至卸渣重心的距离计算。其中洞内段按洞内轴线长度计算,洞外 段按洞外运输线路长度计算。
四、 平洞弃渣通过斜井或竖井出渣时,应分别执行平洞出渣及平洞弃渣经斜井或竖井出渣相应
项目。
五、 斜井出渣的运距按装渣重心至斜井口摘钩点的斜距离计算。
六、 竖井的提升运距按装渣重心至井口吊斗摘钩点的垂直距离计算。
# 第二章 隧道衬砌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现浇混凝土衬砌工程量按照设计图示尺寸体积加允许超挖量以体积计算,不扣除0.3㎡以内 孔洞所占体积。
二、 石料衬砌工程量按照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三、 隧道边墙为直墙时,以起拱线为分界线,以下为边墙,以上为拱部;隧道为单心圆或多心圆 断面时,以拱部120°为分界线,以下为边墙,以上为拱部。
四、 模板工程量按模板与混凝土接触面积以面积计算。
五、 模板台车移动就位按每浇筑一循环混凝土移动一次计算。
六、 喷射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七、 砂浆锚杆及药卷锚杆工程量按设计图示锚杆理论质量以重量计算;中空注浆锚杆、自进式锚 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八、 钢支撑按设计图示尺寸理论质量以重量计算。
九、 管棚、小导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十、注浆按注浆浆液体积计算。
# 第三章 隧道防、排水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防水板按照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二、 细石混凝土保护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三、 止水带(条)、止水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四、 纵向、环向排水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横向排水管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支计算。
# 第四章 临时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洞长按主洞加支洞的长度之和计算(均以洞口断面为起止点,不含明槽)。
二、 洞内通风按洞长长度计算。
三、 粘胶布通风筒及铁风筒按每一洞口施工长度减20m以长度计算。
四、 风、水钢管按洞长加100m以长度计算。
五、 照明线路按洞长长度计算。
六、 动力线路按洞长加50m以长度计算。
七、 轻便轨道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所布置的起、止点为准,对所设置的道岔,每处 按相应轨道折合30m以长度计算。
# 第五章 盾构法掘进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掘进过程中的施工阶段划分:
负环段掘进:从拼装后靠管片起至盾尾离开出洞井内壁止。
出洞段掘进:从盾尾离开出洞井内壁起,按下表计算掘进长度。
正常段掘进:从出洞段掘进结束至进洞段掘进开始的全段掘进。
进洞段掘进:按盾构切口距进洞井外壁的距离,按下表计算掘进长度
二、 衬砌压浆量根据盾尾间隙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三、 柔性接缝环适用于盾构工作井洞门与圆隧道的接缝处理,长度按管片中心圆周长以“m”计
算。
四、 管片嵌缝、手孔封堵均按设计图示以“环”为单位计算。定额中己综合考虑了手孔数量,一 般不作调整,但手孔使用材料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五、 预制混凝土管片工程量按实体积加1%损耗计算,管片试拼装以每100环管片拼装1组(3 环)计算。
六、 金属构件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纸的主材质量以“t”计算。
七、 支撑由活络头、固定头和本体组成,本体执行固定头项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八、监测、监控包括监测点布置和监控测试两部分。监测点布置数量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监控 测试以一个施工区域内监控的测定项目划分为三项以内、六项以内和六项以外,以“组日”为计量单 位,监测时间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 第六章 垂直顶升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顶升管节、复合管片制作按体积计算,垂直顶升管节试拼装按设计顶升管节数量以“节”计
算。
二、 顶升车架安装、拆除按重量计算,顶升设备安装、拆除按“套”计算。顶升车架制作按顶升 一组摊销50%计算。
三、 管节垂直顶升按设计顶升管节数量以“节”计算。
四、 顶升止水框、联系梁、车架按重量计算。
五、 阴极保护安装及附件制作按“个”计算,隧道内电缆铺设按“m”计算,接线箱、分支箱、 过渡盒制作按“个”计算。
六、 滩地接顶盖按“个”计算。
七、 顶升管节钢壳按重量计算。
# 第七章 隧道沉井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基坑开挖的底部尺寸按沉井外壁每侧加宽2.0m计算,执行本定额第一册《通用工程》土石 方项目中的基坑挖土定额。
二、 沉井基坑砂垫层及刃脚基础垫层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三、 沉井刃脚、框架梁、井壁、井墙、底板、砖封预留孔洞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其中, 刃脚的计算高度从刃脚踏面至井壁外凸口计算。如沉井井壁没有外凸口时,则从刃脚踏面至底板顶面 为准,底板下的地梁并入底板计算,框架梁的工程量包括嵌入井壁部分的体积,井壁、隔墙或底板混 凝土中,不扣除单孔面积0.3㎡以内的孔洞体积。
四、 沉井制作脚手架执行本定额第六册《排水工程》措施项目相应定额,不论沉井分几次下沉, 其工程量均按井壁中心线周长与隔墙长度之和乘以井高计算。
五、 沉井下沉土方工程量按沉井外壁所围的面积乘以下沉深度,再乘以土方回淤系数以体积计算。 排水下沉深度大于10m时,回淤系数为1.05;不排水下沉深度大于15m时,回淤系数为1.02。
六、 触变泥浆工程量按刃脚外凸口的水平面积乘以高度以体积计算。
七、 环氧沥青防水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八、 沉井砂石料填心、混凝土封底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纸或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以体积计算。
九、 钢封门安、拆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拆除后按主材原值的70%予以回收。
# 第八章 地下混凝土结构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现浇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单孔面积0.3㎡以内的孔洞体积。
二、 有梁板的柱高,自柱基础顶面至梁、板顶面计算,梁高以设计高度为准。梁与柱交接,梁长 算至柱侧面(即柱间净长)。
三、 混凝土墙高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采用逆作法工艺施工时,底板计算至墙内侧;采用顺作法 工艺施工时,底板计算至墙外侧。顶板均计算至墙外侧。
四、 混凝土柱或梁与混凝土墙相叠加的部分,分别按柱或梁计算。
五、 混凝土板(底板、顶板)与靠墙及不靠墙的斜角都算在板内。
# 第五册 给水工程
# 第一章 管道安装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本章定额各类管道安装,均按设计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支管长度从主管的管中心计算到支管末端或垂直交接的管中心处)。在管道安装延长米中,所连接的各类管件、阀门及其他附属设备所占长度己在管道施工损耗中综合考虑,计算时除大于1m长的带盘短管外,其他均不扣除。
二、 本章定额各类管道安装,均不包括所连接的各类管件、阀门及附属设备的安装和接口。其安装和接口,按本册定额相关规定另计。
# 第二章 新设管与原设管连接
工程量计算规则
本章定额各类三通合口、曲管合口、直管合口、两合三通安装、马鞍卡子安装、分水卡子安装 和堵原设铸铁管等项,均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处”为单位计算。
# 第三章 管件、阀类及附属设备安装
工程量计算规则
本章各类管件、阀类、消火栓、水表组成、水栓、阀门及卡子附件或操作杆的安装,按设计图 示数量分别以“个”、“处”、“组”为单位计算。
# 第四章 铸铁、钢制管件及法兰阀类接口
工程量计算规则
本章定额胶圈、膨胀水泥、石棉水泥、青铅、法兰、压兰、电弧焊等接口,按设计说明及图示对 接口材料、数量的要求,均以“个”为单位计算。
# 第五章 钢管管件制作
工程量计算规则
本章定额采用钢管焊制的各类钢管件,均以“个”为单位计算。
第六章管道附属构筑物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本章定额各类井室均按设计要求的类型和数量,以“座”为单位计算。
二、 本章定额各类管道混凝土支墩,均按设计要求的标准图集和实施条件,依据标准图中的对 应值,以“10m³”为单位计算。
# 第六册 排水工程
# 第一章 管道(渠)垫层及基础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本章所列管道(渠)垫层和基础(除定型管道基础外)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二、 定型管道混凝土基础工程量,按井中至井中的中心线扣除检查井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每座检查井扣除长度按下表计算。
每座检查井扣除长度
| 检查井规格(mm) | 扣除长度(m) | 检查井规格 | 扣除长度(m) |
|---|---|---|---|
| Φ700 | 0.40 | 各种矩形井 | 1.00 |
| Φ 1000 | 0.70 | 各种交汇井 | 1.20 |
| Φ 1250 | 0.95 | 各种扇形井 | 1.00 |
| Φ 1500 | 1.20 | 圆形跌水井 | 1.60 |
| Φ 2000 | 1.70 | 矩形跌水井 | 1.70 |
| Φ 2500 | 2.20 | 阶梯式跌水井 | 按实扣 |
# 第二章 管道铺设
工程量计算规则
二、 混凝土排水管道接口区分管径和做法,以实际接口个数计算。
三、 混凝土管截断,按照有筋、无筋区分管径以“根”为单位计算。
四、 管道闭水试验,以实际闭水长度计算,不扣除各种井所占长度。
五、 塑料管与检查井的连接按砂浆或混凝土的体积计算。
六、 管口内抹口按照管口内周长以“延长米”计算。
# 第三章 水平导向钻进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水平导向钻进定额中,钻导向孔及扩孔工程量按两个工作坑之间的水平距离“延长米”计算
二、 回拖布管工程量按钻导向孔长度加1.5m计算。
三、 下弯式钻孔、扩孔及回拖布管工程量按设计尺寸或入地面和出地面间实际长度计算。
# 第四章 顶管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各种材质管道的顶管工程量,按设计顶进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二、 顶管接口应区分接口材质分别以实际接口的个数或断面积计算。
三、 钢板内、外套环的制作,按套环设计重量计算。
四、 方(拱)涵顶进工程量按设计顶进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 第五章 渠道(方沟)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渠道(方沟)墙身、壁、顶、板梁砌筑、浇筑及安装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二、 渠道(方沟)抹灰、勾缝按设计面积计算。
三、 各类混凝土盖板的制作按体积计算,安装应区分单件(块)按体积计算。
四、 施工缝不区分断面按设计长度计算。
五、 各种防水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0.3㎡以内孔洞所占面积;平面与立面交 接处的防水层,其上卷高度超过500mm时,按立面防水层计算。
六、 渠道(方沟)闭水试验按渠道(方沟)实际闭水长度乘以断面积以体积计算。
七、 电缆支架按照图示设计数量以“套”为单位计算。
# 第六章 管道附属构筑物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各类定型井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二、 定型井井筒及井室调整按实际发生数量以“座”为单位计算。
三、非定型井各项目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其中:砌筑砖、石和浇筑混凝土按体积计算, 扣除管道所占体积。抹灰、勾缝按面积计算,扣除管道所占面积。
四、 井壁(墙)凿洞以实际凿除面积计算。
五、 管道出水口区分型式、材质及管径,以“处”为单位计算。
# 第七章 措施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模板工程量按构件与模板接触面积计算。
二、 井字架区分材质和搭设高度按搭设数量计算。
三、 脚手架工程量按墙面长度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柱按设计结构外围周长另加3.6m乘以高度 以面积计算。
# 第七册 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
# 第一章 管道安装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本章中各类管道的工程量均按设计管道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不扣除管件、阀门、 法兰、补偿器等管道附件所占长度。
二、 直埋式预制保温管(含套管内)、预制钢套钢复合保温管,定额均以介质管道(内管)管径 为准。在计算管道主材消耗量时扣除管件、附件、阀门所占长度。主材损耗率按4%考虑,其计算公 式为:
管道主材消耗量=(管道安装工程量-管件、附件、阀门所占长度)× 1.04
三、 燃气管道新旧管碰头项目除钢管带介质碰头、塑料管带介质碰头以支管管径列项外,其他项 目区分主管管径,以“处”为单位计算。
四、 集中供热新旧管道带压连接,按介质管道公称直径以“处”计算。
# 第二章 管件、附件安装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钢管件安装、直埋式预制保温管件安装、预制钢套钢复合保温管管件安装、挖眼接管、钢管 煨弯、球墨铸铁管件安装、塑料管件安装、钢塑转换接头安装、套管制作安装均以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二、 法兰盲(堵)板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三、 防雨环帽制作安装、支架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重量计算。
# 第三章 阀门、法兰安装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阀门安装、阀门水压试验、调节阀临时短管安拆区分不同公称直径,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二、 阀门操纵装置安装以“100kg”为单位计算。
三、 法兰安装区分不同公称直径,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 第四章 燃气用附件安装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凝水缸安装按压力、管径列项,按设计数量计算。
二、 调压器分壁挂式、落地式,以进口管径列项,按设计数量计算。
三、 检漏管安装按设计数量计算。
四、 调长器安装按设计数量计算。
五、 警示带(板)、示踪线按设计数量以“延长米”计算。
六、 警示帖、警示桩安装按设计数量以“个”计算。
# 第五章 集中供热用容器具安装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焊接补偿器按管径列项,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二、 除污器组成安装按除污器管径列项,以“组”为单位计算。
三、 疏水器安装分丝接和焊接,以“个”为单位计算。
四、 压力表就地安装、膨胀式温度计安装以“块”为单位计算。
五、 压力表弯安装以“套”为单位计算
# 第六章 管道试验、吹扫及焊缝无损探伤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管道强度试验、管道气密性试验、管道吹扫、管道氮气置换、管道清管球清扫、管道水冲洗 的工程量均按设计管道中心线长度计算,不扣除管件、阀门、法兰、燃气调长器等所占长度。
二、 X射线探伤依据管道双壁厚尺寸、胶片规格型号按设计数量以“张”为单位计算。
三、 超声波探伤、磁粉探伤、渗透探伤依据管道不同管径列项,按设计数量以“口”为单位计算。
# 第七章 除锈、刷油、绝热、防腐蚀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手工管道、设备除锈及动力工具金属面除锈不分管径,均以涂刷面积计算,手工钢结构除锈 以重量计算。
二、 管道、管道与矩形设备、管道布面、管道灰面刷油不分管径,均以面积计算,金属结构刷油 以重量计算。
三、 绝热工程中管道保温分不同材质列项,按保温厚度以体积计算,其中管径超过DN700的管 道保温套用卧式设备保温子项。
四、 阀门、法兰保温分管径按保温厚度以体积计算,管径超过DN1000的套用卧式设备保温子项。
五、 硅酸盐类涂抹保温不分管径,以实际保温面积计算。
六、 直埋式预制热缩带式接头保温、直埋式预制电熔焊式接头保温、直埋式预制末端套筒接头保 温、直埋式预制收缩帽热缩接头保温,按介质管道的管径以“个”为单位计算。
七、 直埋式预制保温接头气密性试验,按介质管道公称直径以“个”为单位计算。
八、 管道防潮层、保护层按不同材质以实际面积计算。
九、 石油沥青防腐、环氧煤沥青防腐、聚乙烯胶粘带防腐按防腐等级列项,以面积为单位计算。 十、聚乙烯热收缩带防腐(补伤补口)以面积为单位计算。
十一、聚乙烯热收缩套防腐按管径列项,以“口”为单位计算。
十二、块状牺牲阳极、测试桩安装以“组”为单位计算。带状牺牲阳极安装同管沟敷设按设计图 示数量以“延长米”为单位计算;套管内敷设按缠绕阳极带的螺旋线展开长度以“延长米”为单位计
算。
# 第八册 水处理工程
# 第一章 水处理理构筑物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沉井:
沉井垫木按刃脚中心线以“延长米”计算。
同一侧沉井井壁及隔墙结构设计采用变截面形式,按平均厚度以体积计算。
沉井砂石料填心,按设计图示或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
沉井下沉中人工(机械)开挖按刃脚外壁所围面积乘以下沉深度以体积计算。
钢板桩洞口处理,依据设计图示或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按设计贯入土深度及断面以质量计
算。
搅拌桩洞口处理,按设计图示或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加固深度以长度计算。
二、 混凝土池类:
各类混凝土构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混凝土实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件及墙、 板中单孔面积0.3㎡以内的孔洞体积。
平底池的池底体积,应包括池壁下与底板相连的扩大部分(腋角);池底带有斜坡时,斜坡部 分应按坡底计算;锥形底应算至壁基梁底面,无壁基梁的算至锥底坡的上口。
池壁结构设计采用变截面形式,按平均厚度以体积计算。池壁高度应自池底板顶面算至池盖 底面。池壁与池壁转角处设计图示加设腋角的,其体积并入池壁中计算。
无梁盖柱的柱高,应自池底顶面算至池盖底面,并包括柱座,柱帽的体积。
混凝土整体滤板分不同板厚乘以面积以体积计算,不扣除预埋滤头套箍所占体积,与整体滤 板连接的梁、柱执行梁、柱相应项目。
无梁盖应包括与池壁相连的扩大部分(腋角)体积;肋形盖应包括主、次梁及盖部分的体积, 球形盖应自池壁顶面以上,包括侧梁体积。
沉淀池水槽系指池壁上的环形溢水槽及纵横U形水槽,不包括与水槽相连的矩形梁,矩形梁 可执行梁的相应项目。
砖砌体厚度按以下规则计算:
标准砖以240x115x53mm为准,其砌体厚度按下表计算。
使用非标准砖时,其砌体厚度应按砖实际规格和设计厚度计算。
三、预制混凝土构件:
预制钢筋混凝土滤板按板厚乘以面积以体积计算,不扣除预埋滤头套箍所占体积。
除钢筋混凝土滤板外其他预制混凝土构件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0.3m2以内 的孔洞体积。
玻璃钢、塑料折板安装区分材质,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混凝土折板安装按设计图 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本章预制混凝土构件制作、运输及安装损耗率,在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制作及安装子目消耗
四、滤料铺设:
各种滤料铺设均按设计要求的铺设面积乘以铺设厚度以体积计算
尼龙网板制作、安装以面积计算。
五、 防水、防腐工程:
各种防水、防腐涂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0.3㎡以内的孔洞面积。
平面与立面交接处的防水层,其上卷高度超过500mm时,按立面防水层计算。
六、 各种材质的变形缝填缝及盖缝均不分断面,按设计缝长以“延长米”计算。
七、 井、池的渗漏试验区分井、池的容量范围,以灌入井、池的水容量以体积计算。
# 第二章 水处理工程措施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现浇混凝土构件模板按构件与模板的接触面积(扣除后浇带所占面积)计算。
二、 预制混凝土构件模板,按构件的实体积计算。
三、 池壁、池盖后浇带模板按后浇部分混凝土体积计算。
四、 渠道拱板、拱圈的拱盔和支架均以拱盔与圆弧弧形接触面积计算。
五、 井底流槽按浇筑的混凝土流槽与模板的接触面积计算。
# 第三章 水处理设备安装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格栅除污机、滤网清污机、压榨机、刮砂机、吸砂机、刮泥机、吸泥机、刮吸泥机、撇渣机、 砂(泥)水分离器、曝气机、搅拌机、推进器、氯吸收装置、带式压滤机、污泥脱水机、污泥浓缩机、 污泥浓缩脱水一体机、污泥输送机、污泥切割机、启闭机、臭氧消毒设备、离子除臭设备、转盘过滤 器等区分设备类型、材质、规格、型号和参数,以“台”为单位计算。
滗水器区分不同型号及堰长,以“台”为单位计算。巴氏计量槽槽体安装区分不同的渠道和喉宽, 以“台”为单位计算。生物转盘区分设备重量以“台”为单位计算,包括电动机的重量在内。
二、 一体化溶药及投加设备、粉料储存投加设备投加机及计量输送机、二氧化氯发生器等设备不 分设备类型、规格、型号和参数,以“台”为单位计算,综合考虑。粉料储存投加设备料仓区分料仓 不同直径、高度、重量,以“台”为单位计算。
三、 膜处理设备区分设备类型、工艺形式、材质结构以及膜处理系统单元产水能力,以“套”为 单位计算。
四、 紫外线消毒设备以“模块组”为单位计算。
五、 格栅、平板格网、格栅罩区分不同材质以“t”为单位计算,集水槽区分不同材质和厚度以 “t”为单位计算。钢网格支架以“t”为单位计算。
六、 曝气器区分不同类型以“10个”为单位计算,水射器、管式混合器区分不同公称直径以“个” 为单位计算,拍门区分不同材质和公称直径以“个”为单位计算。
七、 闸门、旋转门、堰门区分不同尺寸以“座”为单位计算,升杆式铸铁泥阀、平底盖闸区分不 同公称直径以“座”为单位计算。
八、 布气管区分不同材质和直径以“10m”为单位计算。
九、 堰板制作分别按碳钢、不锈钢区分厚度以“10㎡”为单位计算;堰板安装分别按金属和非金 属区分厚度以“10㎡”计算。金属堰板适用于碳钢、不锈钢,非金属堰板适用于玻璃钢和塑料。斜板、 斜管以“10㎡”为单位计算。
十、定额油漆与设计不同时,可根据设计要求进行换算,但人工不变。
# 第九册 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 第一章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场地整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二、 垃圾坝、压实黏土防渗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三、 高密度聚乙烯(HDPE)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土工复合排水网、土工合成材料按设计图示 尺寸以面积计算;锚固沟、盲沟等部位按展开面积计算。
四、 导流层敷设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五、 HDPE管道焊接敷设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六、 HDPE管套管连接敷设时,应另执行HDPE管钻孔加工子目,按管道设计敷设长度区分管径 以长度计算。
七、 导气石龙井钻孔区分孔深,按设计深度乘以设计井径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八、 氨吹脱塔安装区分填料高度及塔体直径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九、 膜生物反应器(MBR)以及纳滤、反渗透膜组件与装置安装区分膜处理系统单元产水能力, 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
# 第二章 生活垃圾焚烧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本章以设备重量计算的项目,除另有规定外,应按设备本体及联体的平台、梯子、栏杆、支 架、屏盘、电机、安全罩和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内的管道等全部重量计算。
二、 生活垃圾焚烧炉本体重量以制造厂供货的金属质量为准,不包括设备的包装材料、运输加固 件、炉墙及保温等的质量。
三、 垃圾卸料门安装按门框外尺寸以面积计算,包括成套卸料门及门框、电液推杆或驱动装置、 预埋件、附件及紧固件等。
四、 除渣装置设备按重量以“t”计算,包括除渣机、液压油缸、控制水箱、控制水阀等。
五、 炉排液压站设备按重量以“t”计算,包括液压泵、油箱、液压油冷却器、设备本体管道及 附件等。
六、 燃烧器装置按设计数量以“台”计算,包括燃烧器本体及支架、高能点火装置、火焰检测装 置、隔离门及其支吊架等。
七、 振打清灰装置按设计数量以“点”计算,包括电机、减速机、转轴、振打锤、传动杆、密封 装置、内部振打杆等。
八、 固定爆破式清灰装置按设计数量以“点”计算,包括可燃气混合装置、放水阀、对夹止回阀、 火焰导管、旋转集箱、脉冲罐等。
九、 喷雾反应塔系统按设备重量以“t”计算,包括雾化器及其清洗装置和冷却装置、反应塔本 体(含顶部蜗壳、钢结构、平台扶梯)、灰斗及其破桥装置和出灰装置、阀门、灰斗拌热装置等。
十、活性炭喷射系统按设备重量以“t”计算,包括活性炭仓、仓顶除尘器、破拱装置、活性炭 储存和输送系统设备平台扶梯,随设备供货的管道、阀门、管件等。
十一、除臭剂喷雾系统按设计数量以“台”、“套”计算,包括溶液箱、高压泵等,不包括高压管 道和雾化喷嘴、控制箱等。
# 第十册 路灯工程
# 第一章 变配电设备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变压器安装,按不同容量以“台”为单位计算。
二、 变压器油过滤,不论过滤多少次,直到合格为止,以“t”为单位计算,变压器油的过滤量, 可按制作厂提供的油量计算。
三、 高压成套配电柜和组合型成套箱式变电站安装,以“台”为单位计算。定额内未包括基础槽 钢、母线及引下线的配置安装。
四、 各种配电箱、柜安装均按不同半周长以“套”为单位计算。
五、 铁构件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100kg”为单位计算。
六、 盘柜线按不同断面、长度按下表计算:
# 第二章 10kV以下架空线路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底盘、卡盘、拉线盘按设计用量以“块”为单位计算。
二、 各种电线杆分材质和高度,按设计数量以“根”计算。
三、 拉线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规定,分不同形式以“组”计算。
四、 横担安装,按设计图示规定,分不同线数和电压以“组”计算。
五、 导线架设,分导线类型与截面,按1km/单线计算;导线预留长度规定如下表:
六、 导线跨越架设,指越线架的架设、拆除和越线架的运输以及因跨越施工难度而増加的工作 量,以“处”为单位计算,每个跨越间距按50m以内考虑,大于50m且小于100m时,按2处计算。
七、 路灯设施编号以“个”为单位计算;开关箱、路灯编号、钉粘贴号牌不满10只,按10 只计算。
八、 混凝土基础制作以体积计算,如有钢筋,执行本定额第一册《通用工程》相关项目。
九、 绝缘子安装以“个”为单位计算。
# 第三章 电缆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电缆沟盖板揭、盖定额,按每揭盖一次以“延长米”计算。如又揭又盖,则按两次计算。
二、 电缆保护管长度,除按设计规定长度计算外,如遇有下列情况,应按以下规定増加保护管长
1.横穿道路,按路基宽度两端各加2m。
2.垂直敷设时管口离地面加2m。
3.穿过建筑物外墙时,按基础外缘以外加2m。
4.穿过排水沟,按沟壁外缘以外加1m。
三、 电缆敷设
1.电缆敷设设计波形弯曲、交叉时,按敷设长度増加2.5%计算。
2.斜坡敷设电缆时,按斜长计算。
3.电缆敷设长度除上述规定外,另按下表规定预留长度。
四、 电缆保护管埋地敷设时,有设计图的,按设计图示计算;无设计图的,按沟深0.9m,沟宽 按最外边的保护管两侧边缘外各加0.3m工作面计算。
五、 电缆敷设按单根长度计算。
六、 电缆终端头及中间头以“个”为单位计算。一根按两个终端头计算,中间头有设计图示的, 按图示计算,没有的按实际计算。
# 第四章 配管、配线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各种配管的工程量,应区别不同敷设方式、敷设位置、管材材质、规格,以“延长米”计算。 不扣除管路中间的接线箱(盒)、灯盒、开关盒所占长度。
二、 管内穿线工程量,应区别线路性质、导线材质、导线截面积,按单线延长米计算。线路的分 支接头线的长度己综合考虑在定额中,不再计算接头长度。
三、 塑料护套线明敷设工程量,应区别导线截面积、导线芯数、敷设位置,按单线路延长米计算。
四、 钢索架设工程量,应区分圆钢、钢索直径,按图示墙柱内缘距离,按延长米计算,不扣除拉 紧装置所占长度。
五、 母线拉紧装置及钢索拉紧装置制作、安装工程量,应区别母线截面积、花篮螺栓直径,以“套” 为单位计算。
六、 带行母线安装工程量,应区分母线材质、母线截面积、安装位置,按长度计算。
七、 接线盒安装工程量,应区别安装形式,以及接线盒类型,以“个”为单位计算。
# 第五章 照明器具安装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各种悬挑灯、广场灯、高杆灯灯架分别以“套”为单位计算。
二、 各种灯具、照明器件安装分别以“套”为单位计算。
三、 灯杆座安装以“只”为单位计算。
# 第六章 防雷、接地装置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接地极制作、安装以“根”为单位计算,其长度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每 根2.5m计算,若设计有管帽时,管帽另按加工件计算。
二、 接地母线、避雷线敷设,均按设计图示水平和垂直长度另加3.9%的附加长度(包括转弯、 上下波动、避绕障碍物、搭接头所占长度)及2%的损耗率计算。
三、 接地跨接线以“处”为单位计算。凡需做接地跨接线时,每跨接一次按一处计算。
# 第七章 刷油防腐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灯杆除锈刷油按外表面积计算。
二、 灯架按实际重量计算。